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韩德强一行4人,到洱源法院开展境资源审判机构及机制建设调研活动,云南省高院环资庭筹备组负责人鲁军、大理州中院环资庭庭长鲍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与大理两级法院环资庭负责同志就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大理中院环资庭庭长鲍强、洱源县法院副院长赵松、大理市法院副院长苏醒就各自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作经验交流,也将审判实践中得出的一些思路和想法与调研组进行了探讨。韩德强对大理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希望大家保持良好势头,多学习借鉴异地法院和相关部门的成功经验,立足审判职能,顺应大局要求,切实发挥大理两级法院对“苍洱”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大理两级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教育,对环境受害者的保护救济,对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以及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为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