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等大理中院领导与到访的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允武教授、法学院侯斌副院长等一行就深化院校合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在轻松、愉快而热烈的气氛中,双方达成了继续全面深化、提升多项共建项目,并就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审判文书资源、院校互派互访等问题展开有效合作的多项共识,对未来合作的前景和空间信心满满,充满期待。
鲍院长对西南民大王允武教授等一行在院校合作的关键时刻来到大理中院共商协作、共话友情、共同回望合作历程,展望合作前景表示热烈欢迎。鲍院长指出,自2013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双方着眼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着眼于改革发展的需要,着眼于法官不断成长的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法官学习培训机制,拓展学习培训空间,创造学习环境的便利,拓展理论与实践结合,知识与能力结合,以“学历能力化、文凭水平化、知识效率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合作模式、合作方式上均有创新,双方共同努力使院校合作结出了喜人的硕果。双方合作的成功经验写入了大理多家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全州法院的经验交流,获得了当地党委,人大及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育基地,先后组织开展了别开生面的活动:一是组织老师学生到大理调研观摩实习实践;二是选派法学专家担任法院咨询专家顾问,授课咨询,答疑解惑;三是派老师到法院担任庭长助理,参与案件审判;四是法学院团委与大理两级法院大理州、市团委共同组织在大理开展普法宣传,五是法院王允武老院长及大理中院院长共同入选全国“双千选派”计划,六是共同承办了由20多个院校、部分知名律师事务所的法学专家学者参加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死刑证据完善”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搭建了多方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为了大理州法院干警的培训基地,大理州法院组织开展了三批次共计300多名干警到法院学习,提高了法官、干警的素质,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分别到武侯区法院、都江堰法院和温江法院学习交流。希望双方在下一步合作中,双方“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共同拓展、创新合作方式,进一步取得合作成效成果,推进法院建设、助理司法改革。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侯斌副院长在交流中指出,大理中院作为西南民大法院学院五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之一,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强大支撑,在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希望大理中院在未来合作中,为西南民大法学院学生在实务部门深度实习实践工作,支持推进实务部门专家实质参与人才培养相关环节工作,支持建立“案卷阅览室”、建立“庭审同步直播共享平台”和“庭审实况录像资料室”、组织专业的教授团队深入开展对口的科研项目合作等诸多方面加深合作、在合作共建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西南民族大学周洪波副院长希望双方合作以大理中院和西南民大法学院两点为核心,既发挥法学院优势,也建立全方位合作,网络化合作,力争在科研方面既有动静、响声又能留下成果,希望双方以大理中院作为“家事审判”工作的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开展实实在在的合作,“铆”定这一个切入点,形成交流互访、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结集出版等科研成果。
西南民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王允武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大理中院与西南民大共同探索出了院校合作的双赢模式、获得了双赢的成果、打开了双赢的局面,双方合作的愿景未来可期。他希望大理中院帮助建立教学案卷资源、视频资料的阅览室,希望将院校合作西南民大法学院人才培养与学生就业接轨,希望通过“西南民大”这个桥梁纽带将五个教学基地的资源整合起来,发挥更大的集合效能作用。
西南民大陈卯轩教授就自己研究的国家级社科课题“西部民族地区乡土司法研究”向大理中院进行了介绍,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晋和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晶分别就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提出了院校合作可操作的、针对性意见、建议。座谈会由大理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金文主持。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