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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法院:通力合作 强力助推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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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慧娟  发布时间:2016-07-08 08:37:41 打印 字号: | |

 

7月6日,洱源县环境保护局、洱海流域保护局局长李培钧到洱源法院与党组书记、院长马刚进行座谈,就有关洱海流域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会上,环保局局长李培钧指出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法院的合作,从法律方面获得专业支持,确保执法精准、有效。我院院长马刚就如何从法院角度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参加环保会议、推动环保法制宣传、加强环保执法的相互交流等方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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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洱海综合治理,保护洱海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结合当前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和迫切任务,洱源法院积极响应、全盘部署,积极开展与各部门的合作与交流,致力于通力合作,扎实推进洱海流域保护的各项工作。
截止目前,洱源法院通过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环保、洱海流域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环境违法案件的中遇到的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协调。此外,还建立环境司法提前介入制度,及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上半年,联合县环保局分别到凤羽、茈碧湖、沙坝、焦石、西湖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期间共发放环保宣传袋4000余个,宣传册4000余份,解答群众询问300余次,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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