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便民司法 让司法更接地气
分享到:
作者:安进  发布时间:2016-08-10 15:18:20 打印 字号: | |

 

基层法庭办理的案件大多都是法律关系简单的民事案件,处理这类案件最关键的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这就需要基层法官更多的走出去,到现场勘查、调查了解案件事实,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为民司法。巍山县法院五印法庭办理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过于简略,对建房面积、单价等内容均未写明,导致双方因房屋建设面积、单价及房屋建设存在瑕疵等问题产生争议。本案在举证阶段,法庭建议由双方协商聘请专业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对单价和房屋瑕疵进行评估,但双方的经济情况都不好,原告还寄希望于官司结束后拿到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被告是借款建房,双方都不愿意承担上千元的测量和评估费用,并且由于被告的房屋在半山腰,进村道路本来就是弯多路窄坡陡的土路,又恰逢雨季,道路湿滑,因此很难请到专业的测量和评估机构去测量和评估。然而,对于本案而言,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测量结果和评估结果才是解决本案矛盾纠纷的关键。为此,法官建议由法庭主持,双方各派一位自己信得过的人到现场对房屋进行实地测量并查验房屋存在的问题,将测量和查验的结果作为处理本案纠纷的依据。建议提出后,双方均表示同意。
在前往现场的途中,淅淅沥沥的小雨让我们乘坐的车辆频频上演“漂移”,着实让我们捏了一把汗。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测量,最终得出了一个令双方都认可的房屋建筑面积和每一面墙体的粉刷面积,同时雨水也当场验证了被告提出的房屋存在瓦屋面局部漏水和二楼阳台排水不畅的问题。测量结束后,我们又到该村其他户村民家中了解了当地建房和墙体粉刷的单价情况。庭审中,法庭提出调解方案:按照实地测量的面积和当地建房、墙体粉刷平均单价计算出应付工程款,适当扣除一部分作为修补房屋存在问题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很快接受了该调解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七天后被告自动履行了执行款。该案在回访中,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的处理方式均表示满意,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作者单位:云南省巍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