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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鲍康院长到洱源法院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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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文锋  发布时间:2016-08-03 15:07:45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大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大理州中院监察室主任胡代勇、大理州中院行装处处长关建云、漾濞县法院纪检组长周丽芳一行五人,深入洱源法院考核2015年上半年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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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刚院长围绕洱源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党组和党组成员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责任落实情况向考核组进行了汇报。考核组查阅了县法院党风廉政相关资料、与部分干警进行了谈话,根据洱源法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
 

 

鲍康院长强调,洱源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审判各项工作值得肯定,希望继续保持和发扬。同时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此次考核的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以检查考核为契机,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把法官的素质、素养放在首位,推进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三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功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生态环境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为洱海流域保护作出积极贡献。四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洱源法院作为云南省第二批试点法院,要强化认识,做实做细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坚定改革信心,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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