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平法院高度重视单位园林绿化工作,坚持把绿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着力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并完成了单位大院绿化升级改造工作。如今的永平法院,树木葱茏、鸟语花香、四季常青、清新怡人,院内共栽有黄金叶、满天星、红花继木、桂花、樱花等30多种物种,绿地面积达3013㎡、区域绿地率为43%、区域绿化覆盖率达45.2%,达到了省级园林单位的创建标准。 近日,永平法院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云南省园林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单位: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