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工作要求,严厉整治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犯罪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全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2016大理州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根据州委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指挥部要求,于8月23日由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奚云程同志带队一行四人到大理州宾川县进行明察暗访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让县工作人员陪同的方式,明察暗访组直接到宾川县力角镇、州城镇进行明察暗访工作,其中走访力角镇米汤村、周能村、张家村3个村民委员会,州城镇山岗村、龙邑村2个村民委员会,进行了查看台账、询问工作情况后,紧接着到力角镇镇政府和州城镇派出所检查镇一级相关工作台账,听取负责人汇报后再到宾川县公安局听取宾川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检查组严格落实省、州相关文件会议要求,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成绩”的理念,敢于发现问题、通过积极、主动的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宾川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提出整改方案,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后期检查重点和整改意见,确保宾川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以缉枪治爆新成效来推进平安宾川、法治宾川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