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凝聚力,促使“两学一做”做合格法官教育学习活动推向深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8月29日上午,大理州法院隆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机关党委。
第一届机关党委书记杨金文主持了会议,并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第一届机关党委的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为下一届机关党委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报告指出,大理中院机关党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和大理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章为指导,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按照“组织建立起来,制度完善起来,活动开展起来,作用发挥出来”的工作思路,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主线,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抓实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提前两年实现将全州法院党建工作打造成当地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工作目标,中院机关党委被州委组织部确定为大理州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州12个县市法院党总支分别被评为先进或确定为当地党建工作示范点。
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李胜龙宣读了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中共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二届机关委员会的批复》,批复同意了换届选举的程序、委员设置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了选举,经过选举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投票选举、开箱计票、宣布结果等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机关党委,选举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结果有效。
会后,第二届机关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人选,并就各委员工作进行了分工。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