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好2016年大理州挂钩单位“三清洁”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推进大理中院“三清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16年8月28日,大理中院到挂钩联系的挖色镇光邑村开展洱海流域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宣讲工作,并在光邑小学就“三清洁”转型整治推进召开村民大会,在活动现场用生动的案例、内涵丰富的展板向村民们宣传洱海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200多村民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在大会上,光邑村委会主任李伟传达了大理中院作为挂钩光邑村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和“三清洁”工作的相关规定,就全面开展好全村“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光邑村的实际情况所做要求,宣布任命各村民小组选聘的巷长(兼卫生清洁监督员),对巷长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光邑村党总支书记尹国先在会议上表示,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是村民们义不容辞的分内之事,更是每一位村民的责任。自己的家园、水源、田园都不爱护好、保护好、清洁好,却指望挂钩单位来打扫卫生、搞“三清洁”,那是万万不行的,光邑村不能拖全镇、全市的后腿。如何推进洱海保护、“三清洁”工作。尹书记在会上巷村民们通报了经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商定的洱海保护措施:一是从9月份开始,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每月必须不少于两次组织各村民小组集中开展“三清洁”整治,做到人人参与,清洁不留死角。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务必形成常态化,每人需要缴纳的清洁等费用要按时足额缴纳;二是村委会人员联系对应挂到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确定选聘负责网格化管理和“三清洁”工作督促检查工作的巷长兼卫生清洁监督员,具体负责辖区相应工作,并对他们严格实行考核奖惩;三是平时各家各户要搞好各自卫生,门前卫生要实行三包;田地要尽量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要注重化肥农药残留包装物的搜集、打扫、清洁,归类投放垃圾。每月结合平时的考核检查,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排出“三清洁”做得最好和最差的各5户,采用广播等方式在全村进行表扬或通报。四是上述3项工作内容都将纳入村规民约,并制定出相应集中的整治方案、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稳步施行。
大理中院洱海流域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宣传组组长高忠明在会议上指出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考察时叮嘱当地干部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希望“过几年再来,希望洱海水更干净清澈”。这是责任和重托,需要我们座的每一位从现在开始、共同努力来做好件事情。如何做涉及责任分工,首先应是属地原则,作为在洱海周边土生土长的大理人应当责无旁贷勇当责任,发挥主人翁精神和主体作用。而大理中院作为挂钩联系单位就是要协助当地基层组织和村民扎实开展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三清洁”工作。具体职能一是指导、督促,指导当地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三清洁”工作扎实开展,帮助建章立制,将有关规定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并适时进行巡查,督促工作开展;二是协调相关事务,如建设项目规划、资金争取、工作协调等;三是给予挂钩村适当、力所能及的经费帮助。
在当天的大会上,大理中院洱海保护工作宣传组组织村民进行了洱海保护网格化管理、“三清洁”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并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实地巡查清洁事宜。当天的宣讲活动和村民大会在群众中引起了广泛而热烈的反响,村民们纷纷表示将以主人翁的姿态,以环保的实际行动将洱海保护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好洱海母亲湖。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