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大理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金文深入剑川法院沙溪巡回法庭旅游案件审判点开展调研并指导工作,县政法委、司法局、旅管委、沙溪镇政府、寺登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及剑川法院政治处、研究室、相关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座谈。
杨主任首先向各部门参与座谈的领导对法院的发展和法院工作的关心表示了感谢,并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对剑川法院如何参与处理旅游当事人可能发生的纠纷、如何参与处理旅游产业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如何参与处理旅游热带来的资产变化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献言献策。
各单位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对剑川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全域旅游健康发展表示赞许。提出在景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外来旅游服务经营者所养的宠物狗到处乱放,破坏公用绿地和农田现象发生后引发的矛盾纠纷时常发生,遛狗时没有栓起,有安全隐患;二是污水未排入污水管道,到处排放,严重影响景区环境,景区居民及游客均不满意;三是外来旅游服务经营者租赁景区居民房屋经营过程中随意占用公共面积;四是马帮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恶意竞争现象,安全隐患较多,并随意进入核心景区影响游客游览; 五是景区居民与客商“插花”居住,工作、休息等作息时间差异大,相互影响,矛盾突出;六是第一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可能会出现矛盾纠纷高发态势。针对上述问题,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妥善处理,参会法官积极献言,从法律角度指导旅管委及村镇出台规范性管理规定,给出了依法依规处理的意见建议。
就法院如何介入上述矛盾纠纷调处当中,主动服务、保障全域旅游健康发展,参会人员从各自角度积极发言:一是要加强对景区群众的法制宣传,通过巡回审理,以具体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二是加强外来商家和游客的法制宣传,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加强专题法制教育,对宠物致人伤害、马帮经营中致人伤害、噪音污染防治、房屋租赁等方面进行专题法制宣传,净化美化旅游环境,防止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利用沙溪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进行网格化法制宣传,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对职能部门的法律指导。六是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充分利用小额诉讼手段,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通过听取参会人员的座谈,杨主任指出:剑川法院沙溪巡回法庭旅游案件审判点要取得什么样的成效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现在进到法院里纯旅游的案件不多,我们要通过一系列的前期工作、一系列的做法措施,继续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只让很少的矛盾纠纷形成案件进到法院,工作成绩就是显著的;旅游案件审判点要把目标和定位想宽一些,要把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产业纠纷和旅游产品引发的纠纷都归结到旅游纠纷中;工作方法上,重点指导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相关规范性的管理文件,对违反旅游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法院就可以立足审判职能对依法提起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立案、审查、执行,全力支持全域旅游的健康发展;加强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注重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加强法制宣传,告知旅游参与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提起诉讼的案件类型,特别是可以采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类型,尽量采用速裁程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力争就地受理、审理、调解和执行;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对村镇干部对点培训、指导;订单式开展专题法制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景区群众、旅游参与者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为剑川旅游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剑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鸿作了表态发言:本次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旅游案件审判点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方法更加完善,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让旅游案件审判点在全域旅游和谐、健康发展中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