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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院校合作 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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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志洁  发布时间:2016-09-13 14:48:02 打印 字号: | |

 

2016年5月,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作为全省四家试点法院之一,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初步制定了院校合作方案,邀请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参与到改革试点中,为改革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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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侯斌教授、曾青教授、陈卯轩教授等一行受邀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组成员开展座谈,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王晶副院长、民一庭陈云红庭长带领改革工作组成员普玉松、张瑞、邹志洁参加座谈。会上,大理中院陈云红庭长简要介绍试点方案的基本框架,侯斌教授就双方合作模式提出初步构想,得到大理中院改革试点工作组肯定。双方将在后续交流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课题框架,继续加强院校合作。
目前,院校双方围绕大理中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方案基本框架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接触,双方均对院校合作结出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的丰硕成果充满期待。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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