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矿石要经过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杨某等5人在证照过期的情况下继续开山采石,国土资源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杨某等人均不履行,9月9日,宾川法院联合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到金牛镇彩凤耙齿山,对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的5件行政非诉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被申请执行人杨某、张某、夏某、杨某某、杨某泽在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然开采耙齿山的石灰岩矿,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对5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开采、撤走矿山工人和设备,并处以罚款,但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依旧无证作业,法定期限届满后,县国土资源局以地矿行政处罚为由,向宾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准予执行。
在作出行政裁定书后,宾川法院向5名被申请执行人送达了执行公告,并多次到石场做工作要求5名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裁定,但5名被申请执行人仍没有按期撤走设备及人员。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宾川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保证顺利完成强制执行工作,宾川法院及时向县委政府作了汇报,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抽调26名干警参与执行,并协调公安、卫计、安监、信访等部门配合支持执行,还邀请县纪委、政法委派员现场监督。9月9日上午8时许,该次强制执行总指挥、宾川法院院长黄章保下令强制执行开始,至下午15时30分,撤除了5名被执行人在耙齿山采石场的设备、工棚,搬走了生活用具,要求5名被执行人撤走工人,离开耙齿山采石场,未经批准,不得再在此处开采作业。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泽亮、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杨矗、副县长杨武等县领导到场监督和指导执行,对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强制执行,有力打击了非法开采行为,有利于推进我县非煤矿山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还群众一个清秀祥和的生活环境。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