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大理市、祥云县、宾川县、洱源县四家基层人民法院齐聚洱源县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座谈会。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王晶副院长主持会议,鲍康院长、家事审判改革小组部分成员及四家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副院长和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自2016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院校合作,中院主导,基层参与”三线并行、三方合力的改革思路,让基层法院参与到改革试点工作中来成为中院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
会上,王晶副院长强调基层法院审理家事案件数量大,调解率高,案件中新问题多,思考创新点多,在家事审判中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视。大理中院在综合考虑全州十二县市法院基本情况后选择上述四家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大理州试点法院,配合中院推进试点工作,能够为改革提供更多创新动力。
大理中院民一庭陈云红庭长、邹志洁向参会法院介绍了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情况,各县市法院也就其家事审判现状、存在问题、改革设想等方面做了交流。
鲍康院长在听取了会议报告后,充分肯定了四家法院的工作创新,对大理市人民法院金花调解室、祥云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法庭文化建设、宾川县人民法院联动基层组织多元解决家事纠纷给予高度评价,期望各家法院在此基础上更好发挥处理家事案件的优势,大胆尝试创新,边实践边改革边总结,争取在未来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留下我们努力的烙印。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