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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开展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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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斌  发布时间:2016-10-26 14:26:52 打印 字号: | |

 

根据院党组安排部署,中院司法巡查组一行于10月9日至10月21日对南涧、剑川县人民法院分别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司法巡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组重视,准备充分
在院党组安排部署下,成立了以周彦彬为组长,监察室、审务办、行装处等多部门成员组成的司法巡查组,并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对巡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分析和任务安排,明确了司法巡查的指导思想、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巡查步骤、巡查方法、时间和自律要求,拟制下发了《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通知》。
二、巡查工作组织得力,程序规范
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单位后,一是张贴巡查《公告》,设置意见箱,公布巡查组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明确受理信访举报联系方式,畅通人民群众、本院干警与巡查组的沟通渠道;二是召开各院司法巡查动员大会,阐明司法巡查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公开巡查内容等;三是公布巡查工作组人员信息,巡查范围、方法、原则、日程安排、自律要求等,以接受干警监督和工作配合;四是听取基层法院院长代表党组对巡查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建议;五是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掌握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基本情况。
三、巡查内容全面、务实
根据鲍院长对巡查组工作指示要求: “紧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抓好‘两个结合’、树立‘三种意识’和‘巡查人员要严于律己’,‘重点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的总体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条例》和法院工作实际,巡查工作广泛涵盖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重大活动开展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问题,“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等。领导班子建设包括坚持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重大事项上实行民主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司法业务建设包括落实上级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为大局服务司法便民措施、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等情况。司法队伍建设包括开展创先争优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司法业务能力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
四、巡查方式灵活多样
一是采取测评领导班子、成员综合情况;二是听取工作汇报和列席党组会;三是组织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干警进行谈话;三是看日常工作秩序和工作作风;四是查阅法院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痕迹材料;五是对法院的司法作风、工作纪律及安全保卫情况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六是走访当地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政法委、公安、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领导机和部门了解情况,征求相关意见和拟帮助法院解决的实际困难;八是热情接待群众来访。通过巡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了被巡查法院的整体工作情况,促进了法院全面建设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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