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江华院长一行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童晓宁庭长的陪同下,来到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调研法院文化及诉讼服务工作。
江院长一行参观了喜洲法庭的上墙文化展板、金花调解室等,喜洲法庭干警重点向其介绍了法庭建筑融合白族民居“三坊一照壁”的典型特点。在上墙文化展板上,喜洲法庭以漫画风格将白族阿鹏与金花咨询立案诉讼服务的情形绘成宣传图画,生动形象地让群众了解诉讼须知。“金花调解室”是喜洲法庭结合白族人民“耻讼”特点创新设立的,选派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及民风民俗的妇女作为调解员,为辖区内的简单民事纠纷先行进行调解。
蜀山区法院江华院长表示大理市法院喜洲人民法庭的文化建设与诉讼服务融入了当地的白族文化与风情,在细节处均能体现法律对民风民俗的尊重与理解。大理市法院的文化建设与诉讼服务工作不虚不空,值得学习与提倡。
省高院童晓宁庭长认为,大理市法院喜洲人民法庭的“金花调解”已经成为诉讼服务看云岭的靓丽名片,希望大理市法院继续结合实际,做好下一步的诉讼服务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理市法院将继续把文化建设与诉讼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为法治云南的诉讼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