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率考核组一行4人,对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工作情况、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督查。
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考核组组长董敏就考核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深刻的动员讲话,对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考核纪律。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作了个人年度述廉述责报告、代表院党组向考核组汇报了大理中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政治部、执行局汇报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和“司法改革” 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并检查了“三项”工作的痕迹资料。
之后,考核组对大理中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情况反馈,考核组组长董敏对大理州中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研究,落实有计划、措施、有活动开展、有考核给予了充分了肯定,对大理中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特色廉政文化开展能与当地白族文化和院情紧密结合、融汇贯通,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保证法院在案件审判、队伍建设上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作出的贡献十分满意。考核组要求大理中院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着眼全局、提高认识,争取有新的创新和发展,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现代科学技术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多措并举,管好人员、管好案件审判,推动好“解决执行难问题”、“司改”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中院党组注重运用考核成果,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责任制考核内容找准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担负起抓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