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大理中院检查考核组第一组由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带队到云龙县法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中,云龙县法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会上,鲍康院长作了动员讲话,云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红向考核组作了个人述廉述责报告并代表院党组汇报了2016年度云龙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全体干警对云龙县法院院长述廉述责及云龙县法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考核组检查了云龙县法院的相关痕迹资料并进行了评分。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对云龙县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考核组胡代勇组长评价云龙县法院领导班子团结意识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做得比较到位,工作完成得较好。党组抓党风廉政教育较紧,全年全院没有一个干警受到纪律处分和问责的情况非常好,并提出云龙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痕迹资料收集不全面、党课开展形式单一等问题。
鲍康院长对云龙县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成员的一项工作宗旨,将其常态化来;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课并注重痕迹资料的收集;三是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相结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干警素质提升紧密结合起来。
云龙县法院院长陈永红表示,考核组对云龙县法院的建议非常中肯,将及时整改、转变作风,并继续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作者单位: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