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警的廉政建设,提高廉政意识,切实发挥家庭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预防作用,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努力践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廉洁理念,切实筑牢“廉洁执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好亲情监督预防作用,确保公正司法,宾川法院组织干警及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就做好家庭成员的助廉、保廉、促廉工作作出十二项承诺。
这十二项承诺的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法律法规,自觉做家庭助廉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及时提醒配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诱惑,当好贤内助,把好“家门关”,不利用配偶的职权和职务、不以配偶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支持配偶顶住歪风,守住廉洁,
帮助配偶把好“廉政关”,不给违纪违法行为开“绿灯”,
严格管教子女,不纵容子女以自己的名义拉关系,搞特殊,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陋习,管好“八小时以外”生活等内容。干警和家属均在承诺书上签字,共同遵守承诺。
家庭助廉承诺书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约束干警的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