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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鹤庆县法院院长审判第一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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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庆元、李梦幻  发布时间:2017-02-07 09:10:29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2月4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的响起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殷某某、鲍某某和罗某某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在鹤庆县人民法院1号法庭内拉开了帷幕。案由刘剑军院长、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案是员额制改革以来,刘剑军院长作为入额法官主持审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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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30分,庭审在刘剑军院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刘剑军院长熟练驾驭庭审,审判程序严谨。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历时2个多小时,法庭查明了该案的犯罪事实,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意见。案件当庭宣判。本案由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孔宪府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县法制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刘剑军院长表示,院长首先是审判岗位,作为入额法官,院长带头主持审理案件,既有利于推动优质审判资源的回归,也可以为全院法官起到示范作用。
院长庭审首案的开庭,开启了鹤庆县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新篇章。今后,鹤庆县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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