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月4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的响起,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殷某某、鲍某某和罗某某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在鹤庆县人民法院1号法庭内拉开了帷幕。本案由刘剑军院长、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案是员额制改革以来,刘剑军院长作为入额法官主持审理的第一案。
14时30分,庭审在刘剑军院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刘剑军院长熟练驾驭庭审,审判程序严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历时2个多小时,法庭查明了该案的犯罪事实,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意见。案件当庭宣判。本案由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孔宪府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县法制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刘剑军院长表示,院长首先是审判岗位,作为入额法官,院长带头主持审理案件,既有利于推动优质审判资源的回归,也可以为全院法官起到示范作用。
院长庭审首案的开庭,开启了鹤庆县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新篇章。今后,鹤庆县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