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胜龙、监察室主任胡代勇等一行3人到鹤庆县人民法院就该院落实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律作风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民主测评、汇报会、查看痕迹资料等方式,检查考核了该院贯彻落实各上级法院关于专题警示教育和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情况;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两个责任”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政治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开展情况;班子成员讲党课、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的情况等6大方面。
在反馈会上,考核组对鹤庆县法院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一致认为鹤庆法院以两项制度(《纪律作风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廉洁促公正、以廉洁促效率,推动鹤庆法院整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监督责任比较到位。鹤庆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齐全,专门制作了制度汇编且执行到位,监督到位。2017年上半年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二是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正常顺利。截止至6月26日,2017年受理案件1206件,结案1064件,结案率88.23%。审判、执行平均时间27天,用时较短,工作效率较高,调解率62.72%,在全州名列前茅,多数指标排名第一,党风廉政建设促工作、促效率成效显著。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各个阶段工作的痕迹资料齐全、规范。四是鹤庆法院班子心齐气顺,在县内公务员队伍中评价较高。先后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县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大环境风清气正,工作氛围好。同时,考核组对鹤庆县法院下半年工作提了四点建议:一是在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中要结合纪律作风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纪律方面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二是加大对干警的正面教育引导,减少负面情绪,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用有限的人力,提高干警的能力,优质高效为民司法。四是努力探索司改后的管理制度,形成配套的管理制度。
最后,刘剑军院长表示虚心接受考核组给鹤庆法院提的意见建议,并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使鹤庆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