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立案庭庭长童晓宁一行在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的陪同下,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参观并指导工作。
刘副院长一行首先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王院长讲解了诉讼服务中心“突出民族元素,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的特点,介绍了独具白族特色的家事调解室、中心走廊陈列的包括木雕、石雕、布扎等传统手工技艺展示专柜。随后又从诉讼服务中心彰显优秀民族精神、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的特点着重介绍了金头御葬—段高选、滇士之魁—赵藩、一字千金—周钟岳、白子共产党员第一人—张伯简、大国重器奠基人之一—苏峙鑫等先辈的事迹,并和刘副院长一行一同观看了3D打印的诉讼场景模型,浏览了文化长廊内容丰富的展板。王院长突出介绍了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向刘副院长一行展示了“金花”导诉机器人的导诉服务。最后,刘副院长一行还参观了独具特色的诉讼服务中心休息区、便民服务区、母婴室、心理咨询室等各类功能室。刘副院长对剑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中心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做出了要求。
近年来,剑川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立足于剑川独有的地域文化特点,让老百姓对诉讼不再陌生,在说白语、听白曲、观白居的氛围中参与诉讼。同时利用各类科技手段,全方位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绿色、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让老百姓在诉讼中真正体会到诉讼服务的便民、为民。
(作者单位: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