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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首本离婚证明书,大理市法院家事审判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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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理智 施银慧  发布时间:2017-08-29 09:04:54 打印 字号: | |

 

今日,大理市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将家事审判工作开展以来开出的首本离婚证明书交到了当事人手中。当事人杜某拿到证明书顿时松了口气,笑着说以后办事会方便很多。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以前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中,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当事人要证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出示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及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但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往往会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隐私,而且法院的裁判文书也不方便携带。
2016年9月,大理市法院被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进一步做到服务群众、便民利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院党组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将向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作为一项亮点工作来抓。
离婚证明书类似离婚证,仅简单介绍双方关系,证明双方于何时解除婚姻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大理市法院主要负责家事审判工作的施法官介绍说,今后在大理市法院判决或者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都将向双方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涉及以前裁判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只要携带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向法院申请发放离婚证明书。
这是大理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等诉讼服务工作中的又一新招,将便民利民落到了实际工作中。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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