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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康再次当选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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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大理中院/图片:大理日报  发布时间:2018-02-07 10:56:29 打印 字号: | |

 

 
26,云南省大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鲍康再次当选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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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康,男,白族,196210月生,云南鹤庆人,大学学历,197911月参加工作,1985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起担任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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