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召开由全院干警和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的干警大会,回顾总结2017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剑军代表院党组对2017年度法院工作做全面总结。2017年,鹤庆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四个司法”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主业,为鹤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院长指出,2017年,鹤庆县法院受理案件2293件(含旧存174件),首次突破2000件,同比增长27.67%;除104件因法定事由不能结案外,其余2189件全部审结,同比上升34.96%,结案率95.46%。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17件344人(含旧存26件39人),首次突破200件,同比上升31.52%;结案206件317人,同比上升48.2%,结案率94.93%,保障“平安鹤庆”建设。受理民商事案件1370件(含旧存82件,申诉再审4件),同比上升20.6%;审结1345件,同比上升27.97%;结案率98.18%。调解撤诉结案855件,调撤率63.57%。庭前调解324件,均在3日内结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率达90%以上,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4件,有力促进“和谐鹤庆”建设。受理行政案件4件,结案4件;受理非诉行政案件22件,均已结案。认真审理鹤庆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继续推动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模式,助推“法治鹤庆”建设。受理执行案件680件(含旧存66件),同比上升42.86%;执结612件,同比上升49.27%,结案率90%;执行总标的3833.56万元,执行结案标的2543.85万元,实际结案率67.36%,同比上升29%。共开展网络司法拍卖26次,司法拘留27人,予以媒体曝光“老赖”95人,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刑事责任2件2人。加强与检察、公安、国土、金融等40余个部门的联动,签订《鹤庆县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进“诚信鹤庆”建设。
刘院长强调,数据的背后是全院干警敬业奉献、团结拼搏的结果,是县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
刘院长指出,鹤庆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审判执行工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科技引领建设智慧法院四个方面开展好2018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
此外,法院党总支书记杨文贵从抓队伍建设、抓制度建设、抓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回顾了2017年党建工作,并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对2018年党建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段美珍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总结回顾,并从进一步抓实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廉政建设制度规范深化教育学习,切实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任用等方面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
会后,刘剑军院长还分别与院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