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一些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把日子过好、春节过好,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十八批司法救助活动,对15件案件30名特困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5.26万元,这些困难当事人所涉及案件有劳动争议、抚养费、刑事附民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在此次接受救助困难群众中,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永忠等人来到弥渡县先锋村委会庆丰里村,第四次向双目失明、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自某、郭某夫妇发放司法救助款10000元,合计发放了40000元,并向两夫妇送上日常生活所需的菜籽油、大米进行慰问,从而让他们能够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年。
对自某一家的司法救助只是近年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活动的一个缩影。严格执行司法救助程序,保证司法救助公开、公平、正义;积极采取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机制,及时督促解决被救助人在政策范围内未落实情况。大理中院执行局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主线,不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燃眉之急,认真彰显司法为民情怀,积极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