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3月被国家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15年3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集体,201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支部,2015年1月被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2016年9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2017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干警杨红英,2015年2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干警唐志萍,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干警,2018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干警左丽梅,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标兵,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干警董跃林,2014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干警黄永明,2016年9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联络工作先进个人;干警杨义娥,2017年4月被云南省“扫黄打非”领导组评选为云南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干警王锐德、董春林、向绍武,2017年8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干警向绍武,2017年8月荣获“做合格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全省司法警察第二届技能比武全能第九名、三公里跑个人第三名。干警杨庆云、周琴、王润芬,2018年1月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表彰。
2、洱源县人民法院:2014年1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015年8月被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5年2月邓川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干警罗连书,2015年1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宣传部评为“最美法官”,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2017年1月入选中央文明办“中国好人榜”。
3、弥渡县人民法院:2016年9月弥渡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2月红岩法庭被云南省妇联、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评为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干警李彩虹,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优秀个人;干警黄国兴,2015年7月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麒麟杯·微言小忆老照片”优秀奖,2016年12月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弥勒杯·一路走来”法院故事征集优秀奖。
4、大理市人民法院:干警铁虹,2017年3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干警李琳平,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干警李继、赵颖姝、蒋理智,2015年7月分别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麒麟杯·微言小忆老照片”征集活动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5、祥云县人民法院:2016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1月被云南省妇联评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集体;2015年8月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3月被云南省档案局评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干警郑艳萍,2017年5月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合格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2017年8月荣获云南法院司法警察第二届技能大比武中获“敢斗奖”。
6、宾川县人民法院:2015年9月被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文明单位;2016年9月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干警肖建宏和李瑄、张晓英,2015年7月分别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麒麟杯·微言小忆老照片”征集展示活动二等奖和优秀奖。干警肖建宏,2014年11月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法制报社“云县杯·法庭故事”征集展示活动二等奖。
7、鹤庆县人民法院:干警杨文贵,2016年9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干警张仁柏,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干警段美珍,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8、南涧县人民法院: 2014年4月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云南省园林单位。
9、永平县人民法院:2015年8月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7月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云南省园林单位;干警程崇林、盛加红、王文明,2015年2月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表彰。
10、云龙县人民法院:2016年被云南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干警何红仁,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11、漾濞县人民法院:干警夏清明,2015年2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标兵。
12、剑川县人民法院:干警赵新科,2015年12月被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岗位学雷锋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