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大理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一专题第二次学习(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鲍康主持会议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修正案》学习,依照宪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党组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副处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大理州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大理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中共大理州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大理中院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并研讨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根据学习安排,大理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金文主任围绕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做了主题发言,分别从《宪法》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目的和意义、修改的内容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鲍康院长总结指出,当前要结合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把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作为近期学习的重点,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每周集中学习的时间,深入领会、深入推进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好学习氛围。部门负责人要把近期在州委党校学习的成果带回来,落实好、贯彻好我们党创新的理论,巩固好、发展好改革的成果,使各项工作在新的时代更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