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州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强全州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协同力度,结合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经中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州法院划分为四个片区进行分片管理,成立四个领导组具体抓好各片区的执行工作。由杨红英副院长担任第四组组长负责监督、指挥、协调云龙、永平、漾濞片区的执行工作。
4月2日至3日,由杨红英副院长带队,执行局汤云葵等一行前往云龙、永平、漾濞县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在听取云龙、永平、漾濞县法院就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所作的汇报后,杨副院长针对汇报情况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在开展执行攻坚“春风行动”中,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未执结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同时指出今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也是执行攻坚的决胜之年,希望执行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准确把握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要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要求来执行,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三是以实现“三升四降”、“四个一基本目标”为目标,以“七个一批”为着力点,努力减少执行积案。四是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加强执行保障的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终本规定,强化执行措施,用好财产保全及司法拘留、罚款及信用惩戒措施,加大拒执案件的宣传力度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
针对三家法院在执行方面取得的成绩杨副院长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指出距离执行攻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要求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法院执行工作新氛围,为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不懈努力。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