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法检两院共同革新司法观念、着眼问题,推进庭审实质化规则,确立审判为中心的权威。5月10日,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为大理州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实践”专题讲座。
鲍院长的讲座,首先从中外社会、经济、文化等渊源司法的比较和差异,结合古今中国文化中公共空间、法治内涵、实证精神等方面的局限性问题,向大家阐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鼓励大家必须增强改革的定力和信心;其次,从分析和厘清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环节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入手,倡导大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发挥职能,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最后,鲍院长结合庭前会议规程、排除非法证据规程和法庭意见认定规程的实际运用,畅谈在审判环节如何落实庭审实质化,实践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就检察机关如何提升司法地位、优化审判权威、落实庭审实质化、提高案件质量、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行了充分论述。
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大理州人民法院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近年来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暨司法文化讲坛”等平台不断加强学术与业务交流,不断增进法治理念、价值追求的共识,不断提升“两院”干警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鲍院长此次到检察院开展讲座为“两院”学术、业务交流开启了新的篇章。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