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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引领更高荣誉 创建推进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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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周海燕 图:陈健霞  发布时间:2018-05-16 17:57:1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在州、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法院鲜明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之路,实现了法院工作与文明创建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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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日,大理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何尹全一行到大理中院进行测评和考核。汇报上,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英从“党组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丰富载体,创新内容,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发挥创建工作辐射推动作用,司法审判工作绩效显著提升”三个方面介绍了大理中院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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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指出,创建文明单位与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是高度一致的;创建文明单位与推进司法工作、提高干警素质、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是高度一致的;与人民法院积极、能动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理念是高度一致的;与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要求和内涵是高度一致的。大理中院创建文明单位有真抓实干的载体,有实实在在的成效,体现了干警的参与性、积极性和自主性,精神面貌有呈现,工作业绩有体现。
何尹全主任表示,大理中院创建文明单位,一是高度重视、强势推进。院领导全程参与创建,并明确分管院领导,设立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充分体现了对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的高度重视;二是注重结合,彰显特色。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实践,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各个环节,与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文明风尚相结合,与提升全员综合素质、能力相结合,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公正司法、文明服务,彰显了法院工作的特色,展现了司法文明,法院文化建设载体丰富、内涵深远,对于机关文化建设和环境氛围营造是一个典范;三是全员参与,成效明显。大理中院将文明创建落实到一项项细胞工程,比如文明庭室、文明家庭的评选,又比如大理中院历年来获得的各项荣誉,也是创建工作的检验和成果体现。大理中院在创建工作同本系统工作同步推进、有机融合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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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一行在测评期间还认真查阅了大理中院创建工作的痕迹资料,对部分干警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并实地考察了大理中院诉讼服务、文化、体育、公共设施,对大理中院精神文明建设基础好、工作实、效果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理中院立足创建州级文明单位,向更高荣誉迈进,推进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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