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前,《韩非子·有度》中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如今,韩非子的法治愿景,正穿越历史,变为现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这也是大理中院一贯以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主旨和追求。
7月中旬,大理中院建成法院文化建设、法治宣传的又一道美丽风景线——大理中院法治长廊,环绕大理中院审判大楼外墙的二十个灯箱,立体向公众展示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环境保护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各个部门法的内容,营造了法院普法、全民学法、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法治长廊由刑事、民事、行政、环保、执行等各个部门一线法官参与设计和整理,涵盖了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多个法条。结合大理实际,环境保护篇撷取了《苍山保护管理条例》、《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重要规定,普及了洱海保护“七大行动”。结合执行攻坚,向公众诠释了“执行不能”、“执行难”的区别,对执行不能的救济方式,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长廊还结合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案例,专门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辟板块。法治长廊版式设计蕴含着浓郁的大理浓郁的地方特色,以大理白族扎染为底纹,配之以大理风土、人文、建筑、民俗等大理各族人民耳熟能详、亲切熟悉的图片,既富有美感,又能够彰显了大理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的独特魅力。夜幕降临时,明亮的灯箱,又为外出纳凉的人们提供了出行的便利,不少群众,在法治长廊旁驻足观赏。
此外,长廊还设置了“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风尚”、“坚守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中外法律格言、古今法治人物等专门的宣传板块,丰富了法治文化内涵,为公民道德养成搭建了平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大理中院将不断丰富和延伸司法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迈出人民法院坚实而有力的步伐。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