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云岭总攻:执行法官一天工作纪实
分享到:
作者:袁丽维  发布时间:2018-07-31 11:10:38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战之年,也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向执行难发起总攻,大理中院在“执行”方面出台了很多措施,让过去的“执行难”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其背后,是肩上担负着神圣使命法官们,夜以继日的辛劳、不计回报的付出。
DSC05872.JPG
上午8:00 出发前往漾濞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座谈
7月25日早上刚上班,大理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奚云程便前往漾濞法召开执行工作座谈,听取漾濞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系列举措,漾濞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组织、动员县级各单位、部门配合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县党委政府、县政法委等多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责任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在明确共同治理成员单位职责的同时,一并将各乡镇党委纳入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党委在支持法院决解执行难中的重要责任,助推执行工作开展,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DSC05911.JPG
14:30 到祥云工业园区向被申请人送达材料
结束早上的座谈以后,奚副院长一行继续前往祥云工业园区向被申请人裕康石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执行材料,被申请人裕康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申请人刘某因建设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云29民初98号民事调解书,由被申请人裕康石业向刘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9422880.62元,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裕康石业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调解书义务,于是申请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找到裕康石业有限公司后由于法定代表人杨某外出,执行干警向公司负责经理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限制消费令、财产报告表等材料转交法定代表人杨某,送达现场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DSC05924.JPG
DSC05937.JPG
16:30分到达弥渡县新庄村委会了解申请人情况
祥云送达结束后,执行小组又匆忙赶往位于弥渡县新庄村委会的被申请人谭某家和申请人涂某家。两家曾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谭某将申请人老公许某刺死,后经大理中院(2018)云29刑初4号的判决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给申请人涂某等经济损失6万元。判决生效后,谭某到监狱服刑,两个儿子代为支付了两万元的安葬费,余下4万元一直没能履行。奚副院长到申请人涂某家了解到,因家中“顶梁柱”徐某的死亡,家中丧失了大部分经济来源,且尚有两位老人需要抚养,下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家里十分的贫困。面对这一情况奚副院长表示涂某家庭困难,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下一步一定会积极为他家申请司法救助,同时也鼓励涂某一家能早日能走出困境,开始新的生活。
 
DSC05951.JPG
 
DSC05962.JPG
17:36分到被申请人家中实地查看有无财产可供执行
后执行组又来到不远处的被申请人谭某家中实地查看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申请人谭某由于在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人身自由受限没有能力支付剩余的赔偿款。在找到谭某的父母后,奚副院长到谭某家实地查看,被申请人谭某只有一栋才浇灌一层就没有动工的房屋,家里经济也十分困难,没有什么财产可以执行。在与谭某父母的沟通交流中,谭某父母表示:“自己年迈没有代为赔偿的能力,两个孙子尚未成家在外打工,收入也不高,但会尽量做两个孙子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为自己的父亲赔偿一部分钱,弥补申请人家中的损失”。
从被申请人家出来已是下午六点半,但是,这只是大理中院执行法官非常平凡的一天。自最高院发起“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后,“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在执行局已经成为常态,院长鲍康多次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奚云程多次组织全局干警召开执行工作部署会议,带头加班加点,为全局干警作出表率。执行局长更是放弃休息时间,带领执行法官、辅助人员、法警制定执行路线图、时间表,小到整理卷宗,内勤人员桌面上的材料推的比人还高。相对审判而言,执行工作更为忙碌和辛苦,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但身为执行法官,他们深知身上所被寄予的期待,也因此面对种种困难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执行的路上,默默坚守。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