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漾濞法院执行法官们与“老赖”上演了一出与时间赛跑的执行战斗,最终代表正义的执行法官们惊险胜出。
这是漾濞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张某申请执行昆明某旅游公司、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标的46621.4元。判决由昆明某旅游公司独自支付31390元,与司机李某连带支付15231.4元。经过调查,李某因家庭困难,处于失业状态,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然而该公司只同意支付独自承担的部分,拒绝支付连带责任的赔偿部分。
故事要从一拨电话说起。
“喂!你好,请问是漾濞法院执行局吗?我是昆明某旅游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关于你们法院受理的那起执行案件,我只愿意支付公司独自承担的部分,其余的部分我不管,目前我正在注销这家旅游公司……”对方情绪激动,措辞激烈。
挂断电话后,承办法官想起上午网络查控获悉被执行人在昆明某银行有20多万存款,以及当时提交网络冻结执行款的业务,职业的敏感让法官迅速联系了在昆明官渡区某银行,该银行工作人员反馈王某正在柜台办理转移公司存款业务。执行法官立即做出判断:王某正在银行转移公司资金逃避执行,如果法院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被执行人的资金极有可能全被转移走。但,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是即使现在启程前往昆明,至少也要耗时四个小时;如果请求官渡区法院协助办理,最快也要一个多小时,在这个时间段内被执行人完全有可能转移财产。与被执行人争分夺秒抢时间是本案执行中的最大难点和关键因素,在经过快速冷静分析、科学研讨之后,执行法官们一致认为,如今最有效的办法只能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异地划拨。但通常情况下,法院提起网络冻结后,都要经过两三天的时间银行才会审批通过。由于时间紧急,承办法官直接与正准备办理被执行人柜台业务银行取得联系,告知该案的特殊性和紧急性,要求银行暂停对该公司办理任何资金结算业务;同时立即对我院提起的网络冻结某旅游公司资金业务进行审批,如果延误,将由该银行担法律责任。该银行积极配合履行协助义务,用三五分钟时间,便审批通过了我院提起的冻结资金业务,成功冻结了该笔案款。接下来,我院将及时把案款依法划拨到执行账户即可。就在执行法官们准备启程前往昆明划款时,该银行的员工反馈,其银行现已开通了司法网络异地划拨功能,可直接进行网络划拨。于是,承办人员继续登录执行网络系统进行操作,最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将案款划拨到法院账户。此时,执行法官们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兴奋之余也称赞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功能的强大与迅捷,也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积极配合点赞。
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是近些年为解决执行难开发的信息网络查控系统。随着该套系统不断优化升级,目前已实现对部分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网络冻结、划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出现使得法官们不用再奔赴各大银行查询存款信息,足不出户就能把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截止目前,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已经成为了法官们办理执行案件的必备系统。在真正感受到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强大之余,我们也坚信,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诚信惩戒机制、司法网拍系统三大组合拳的联合攻势下,将使得“老赖”们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寸步难行。
(作者单位:云南省漾濞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