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临沧市沧源县的郊区,一名中年男子正在咨询养鸡辅料采购细节,突然,一副冰冷的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
原来,该中年男子名叫罗某,做养鸡经营。罗某向祥云某公司购买了价值10余万元的豆粕,罗某提货后未付款,但向公司出具了欠条,承诺一星期内支付货款。付款期限届满后,公司多次催要,罗某仍未支付货款。后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决。判决生效后,罗某未按裁判文书要求履行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祥云法院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罗某未行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说明情况,最后还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的电话。
祥云法院决定对罗某进行拘传。执行干警驱车400余公里,到达沧源县郊区罗某经营场地附近。由便衣法警扮演推销养鸡辅料人员,与罗某取得联系向其推销养鸡辅料,经过一番沟通交流,罗某同意面谈,双方约定了见面地点。后罗某赶到约定地点,正欲与便衣法警商谈生易时,被已等候在附近的执行干警控制并拘传回祥云法院。回到法院后,祥云法院依法对罗某实施司法拘留。罗某被送至拘留所后,积极主动要求联系家属,要求家属积极筹款,履行相关义务。
随着社会发展,执行案件逐年递增,每个案件对于执行人员都同等重要,决胜执行难可不是说着玩的,法院执行力度会越来越大!在此,法官也郑重地告诫所有的被执行人:一定要积极地履行义务,咱们祥云法院,那可不是任由你逗着玩的哦!如果你讲诚信、遵法纪的话,赶紧欠债还钱哈!
(作者单位: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