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技艺是论证”,“对于法律人而言,‘眼见未必为实’,不要被事实遮蔽了双眼,事实背后的价值衡量、规范判断、实质判断很重要”,“‘法律人’在认定犯罪时,必须顾及方法论的合理性,必须考虑司法逻辑”,“必须坚持客观判断方法,以保护法益,确保定罪扎实”,“法律人需要考虑国民的正义直觉,但同时要有自己的一套正确的刑法方法论”这样具有思想深度和理论高度的话语,8月9日下午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报告厅里响起,激荡起每一个在场法律职业人心中的浪花与情怀,这些掷地有声的“金玉良言”来自著名学者——周光权教授。
周光权教授是清华大学教授、法学博士,中国当代刑法研究领军学者之一,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周教授还是一位在刑法学界著作等身的权威专家,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
两个多小时的讲述,周教授《刑法方法论与定罪》的专题讲座为在座者勾勒了刑法方法论“客观性思考、体系性思考、规范性思考”三个维度的基本脉络,精深的理论体系辅之以旁征博引、富有论证力的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分析了刑法客观主义方法论在司法逻辑、证据采信、定罪量刑方面的具体运用。而周教授在讲授的全程竟然没有喝一口水,把台上的每一分一秒都毫不保留地奉献给听众,这个小细节,让人格外感动。
“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必须有清晰的限度和边界,这样,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内心才会是安宁的。”周教授的每一句话都寄托着对刑事司法的理解、尊重与厚望。
讲座期间,周教授还欣然为一线刑事法官和律师答疑解难。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周洪波副院长及200多名大理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干警、大理州律师协会律师,共同聆听了周教授的高谈宏论。
大理中院一直保持着与学术前沿思想接轨的动力,将邀请更多像周光权教授这样名誉中外的学术大家来到大理开讲授课,进一步促进大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追求,不断推升共同体成员的法律素养和执业水平,这也是大理中院法院文化建设一贯的追求与格局。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