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交通事故起纠纷 执行和解化干戈
分享到:
作者:李曼  发布时间:2018-08-27 15:13:3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们的耐心沟通,使得我们双方能够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刘某激动地说到。近日,申请人刘某、孙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云龙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使这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顺利和解执行。

 
  2017年1月29日,申请人刘某、孙某夫妻二人搭乘被告驾驶的载货普通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因车辆侧翻致使三人均受伤。随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申请人遂诉至法院。2017年8月4日,云龙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执行人张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96332.71、赔偿孙某医疗费、误工费901.1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片2.jpg
 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法官认真查看案卷材料,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疾病缠身,加之年事已高,缺乏履行能力。而张某的两个女儿表示愿意替父亲履行,但因履行能力有限,请求申请人谅解。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及其女儿了解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听取申请人方的倾诉和被执行人的苦衷。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将被执行人的想法和苦衷告知申请人,使被执行人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与宽容。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们踏实严谨的办案作风和真诚为民的执行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的两个女儿依和解协议当场向申请人刘某、孙某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和解执行。
 为顺利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云龙县人民法院依托“云岭总攻”等执行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司法的公信与权威,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高效司法、能动司法以及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理念。
                      作者单位: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