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日上午,正值国庆期间,南涧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霄明带领执行局局长段国宏、部分执行局和公郎法庭干警来到公郎镇金山村民委员会平掌上社,对一起相邻通道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公郎镇金山村民委员会村民茶某增和堂弟茶某从却因门前道路产生矛盾纠纷。茶某增户从祖辈开始一直从茶某从户面房背后的空地通行,2017年茶某从户在其面房背后空地上建盖畜圈和卫生间,茶某增以茶某从户阻断其道路为由诉至法院,诉请拆除畜圈及卫生间,恢复道路通畅,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经执行法官反复多次做工作,但茶某从拒绝拆除畜圈和卫生间,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杨霄明院长高度重视该案件的执行,多次向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和执行法官研究执行方案,在制定好周密的执行方案后,杨院长带队对本案开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杨院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不但是邻居还是亲戚,因大大小小的矛盾累积,最终导致被告户阻断原告户的道路。了解矛盾的症结所在后,杨院长在执行现场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真实想法,在此基础上,从情理法三方面给被执行人讲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讲邻里和谐对美好生活的重要性,讲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性,最终被执行人的心结被解开,当即承诺2018年10月10日以前拆除阻碍原告户通行的畜圈和卫生间。
2018年10月10日上午,受杨院长安排,公郎法庭干警再次冒雨前往本案执行现场实地查看被执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关义务,经核查,被执行人茶某从已拆除畜圈和卫生间,恢复了原告户的道路畅通。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南涧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云岭总攻”执行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院党组班子带头到一线战斗,直接谋划、直接指挥、直接参战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南涧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决心。执行攻坚,我们一直在行动。
(作者单位:云南省南涧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