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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云程副院长到南涧县乐秋乡督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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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图文:周海燕  发布时间:2018-12-29 18:02:30 打印 字号: | |

 

为加快推进大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美丽幸福新农村,大理州印发了《大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确定大理中院为南涧县乐秋乡挂钩督查单位。1226日,大理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奚云程带队进入南涧县乐秋乡通过明察暗访、查看痕迹档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乐秋乡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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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云程副院长一行先后深入富侯村、问六上村、泰华搬迁点、上虎村、联合村大坝地搬迁点进行实地督查,对沿途所见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记录。在听取乐秋乡人居环境工程责任人员工作汇报后,奚云程副院长要求一要重视规划编制,执行到位,绝不做迎接检查的表面文章;二要完善机构人员,广泛动员群众,整合各方资源,将任务和责任细化;三要加强治理,防微杜渐,整肃不利于开展整治工作的错误思想,培树倡导美丽乡村、改善环境的先进典型;四要严格执行《大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决不能把整治停留在墙面标语上;五要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践行村规民约,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奚云程副院长还就深入各村发现的环境问题与乐秋乡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交换了整治的思路和意见。
奚云程副院长继而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五位一体”国家发展布局的重要部署,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这一项工作切实担在肩上,落在实处。
奚云程副院长每到一处,都与沿途的群众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他们建设美丽乡村。大理中院办公室主任唐志萍参与督查活动。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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