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午,漾濞人刘某带着锦旗专程赶到洱源县人民法院炼铁中心法庭,将写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法庭干警手中,以表达对法庭全体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4年11月15日,炼铁乡长邑村人李某向刘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李某还将其位于下关镇惠丰新城区诏园商品房一套及本田雅阁轿车一辆抵押给刘某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李某先后支付了14万元的利息,但却擅自将抵押物转让他人。为了维权,刘某遂向炼铁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此案后,却无法联系到李某。陈元昌庭长及时带领干警到李某家中调查,得知其家人知道李某欠刘某20万元一事,但李某因生意失败已外出躲债。在法庭干警对李某家人进行普法宣传后,李某的弟弟李某某表示愿意替李某偿还债务,并请求法庭组织双方庭前调解。经调解,刘某同意将李某已经支付的14万元利息冲抵本金,由李某某当庭支付3万元,余款3万元限期偿还,原约定利息不再主张。后李某某按期清偿了债务,刘某将李某的车钥匙及商品房等相关材料退还给了李某某,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多年来,炼铁中心法庭干警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司法服务理念,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及时清结等系列便民举措,为辖区群众提供温馨高效司法服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一面“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就是对基层法庭干警最好的褒奖。
(作者单位: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