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政治部党支部于3月1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政治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了工作方案,并通过党员大会形式,紧紧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主题开展会前学习,并通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各党员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三个方面查摆问题。
会上,党支部书记黄建琨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院党组成员杨金文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其他党员也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支部组织发放了民主测评表,通过无记名投票开展民主测评推选出两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他六名党员被评为“合格”等次。
本次会议共有8名党员3名群众参加,支委班子共查找出问题10条,听取意见建议21条,制定整改措施12条,全体党员共计查找出问题20余条,制定整改承诺20条。下一步,政治部党支部将在支委班子领导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全体党员认真整改落实查找出问题。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