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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携手合作交流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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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龙璋  发布时间:2019-04-04 15:11: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探索法院与高校联合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新模式,3月30日,剑川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授牌仪式,双方就法科生培养、教学实践、法官研修、应用法学研究等方面正式拉开了院校共建的帷幕。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刑事司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志荣、院长汪海燕一行七人,剑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鸿及部分党组成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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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书记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发展历程、学科建设、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情况,希望双方能够形成友好紧密、经常性、常态化的合作关系。指出与剑川法院合作共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的扎实举措,是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协同创新的开始,希望双方以此次共建协议的签署为契机,走出一条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可复制、可推广的道路,形成具体经验,共同为新时代中国法律事业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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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院长代表剑川法院全体干警对胡明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剑川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民族特色、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剑川法院的发展历程及审判、执行、党建等工作情况。表示,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是剑川法院全面建设“学习型、智慧型、廉洁型”法院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积极推动、认真落实院校共建,搭建理论与实务互相交流促进的优良平台,有助于共同推进法院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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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后,双方围绕落实合作协议的具体形式展开了友好商讨,并在学生实习、专家讲座、法官授课、课题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合作共识。

作者单位:剑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