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奚云程带队深入挂钩乐秋乡的下完村、东升村、岔河村、鱼塘搬迁点、米家禄搬迁点督查改善人居环境工作。
经实地检查发现该村存在垃圾随意堆放、农户污水随意排放、卫生整治缺乏长效机制、卫生环境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问题。
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主体是农民,目前乐秋乡通宣传教育,带头示范率先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制度,将垃圾分作“三类”一类是可以卖的、一类是可以烧的、一类是可以做肥的,有效合理的处理利用好垃圾,农村事用农村办法来解决。下一步要强化农民环保意识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影像资料、短信、微信、互联网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坚持舆论导向,让乐秋乡垃圾分类处理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增强保洁员服务意识。通过签订责任书,建立完善保洁员工作奖励机制,长期有效的资金保障,统一进行保洁培训,组建稳定的保洁队伍,让保洁员积极参与到乐秋乡人居环境提升的工作中来。
当地干部群众均表示,将按照督察组的要求积极整改,把农村环境整体工程提升改在难处、落在实处、抓在细处,使村庄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体现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