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锻炼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5月24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大理州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教练员骨干集训班全体学员参加活动。
此次演练活动预设的突发情况危当事人汤某某、杨某某对案件结果不满蓄意报复法院,携带汽油瓶、凶器进入法院实施纵火、行凶。
处置演练:巡逻员立即进行跟踪并迅速上报情况,支队启动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下令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前往处置。应急处置小组根据预案携带防爆钢叉、警用盾牌、手铐等处突装备到达现场,在审判大楼外前开始堵截两名当事人。
突发情况:两名当事人见状无法冲入大楼遂点燃汽油瓶开始实施纵火破坏,火势迅速扩大,同时拔出随身藏匿的长刀开始行凶。
处置演练:支队领导命令处置小组迅速实施抓捕,处置小组果断抓捕了两名当事人,应急处置小组将当事人带至羁押室控制并了解情况。应急消防小组接支队命令携带灭火器迅速赶往现场实施灭火。现场处置完毕后报告支队长,支队长将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请示院长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在演练现场,法警支队对全体参与演练的各部门干警进行了消防设备的实战培训,就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进行讲解,指导在场干警现场操作。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警察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所有参与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对抗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提高,为在突发事件中开展快速、有序、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大理中院历来重视经常性的开展训练和演练,以提高司法警察的应急处置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突发事件危害,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健康、有序开展。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