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大理市人民法院“金花家事调查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分享到:
作者: 段六丽、曾从康  发布时间:2019-06-03 11:19:22 打印 字号: | |

 2019530日上午,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在庭审中以案说法,关注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成长情况。

5.jpg

纠纷怎么发生?

杨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6年结婚后生育有一子,2014年双方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孩子由父亲张某抚养。现母亲杨某希望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自己抚养孩子,遂向法院起诉。

6.jpg

【到家里看一看】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的审理不能仅停留于刚性的法律裁判,更应关注情感道德、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将案件交给了“金花调解室”,金花调解员由此变身“金花家事调查员”,开始实地走访双方当事人杨某家和张某家。

“孩子平时的成绩如何”“你是否知道孩子平时的作息习惯” ……通过一些简单的生活问题,具体调查双方对孩子的了解与关心程度,让双方当事人更直观地了解到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的不足,同时引导二人再次思考自己对孩子的关注度以及产生抚养纠纷的原因。

在调查过程中,金花家事调查员也听取了二人各自认为自己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并适当听取了双方父母的一些意见与主张。

微信图片_20190531143638.jpg

孩子:希望父母一如既往爱他

因该案中的孩子现已年满八周岁,金花家事调查员走近孩子,用当地的白族语言,与他交心谈心。十二岁的孩子,来到法庭,言谈中已经表现出了懂事与成熟。金花家事调查员没有着急让孩子选择想被谁抚养,而是从他在学校最喜欢的课程、最喜欢的朋友等入手,打开孩子的心扉。然后再来谈孩子自己眼中的父母形象,谈父母对他的关爱。

“会尊敬父母,也希望他们能够一如既往爱自己。”在交流中,金花家事调查员对孩子的意愿有了一定了解。

妇联也有话说

对于家事的调查了解,离不开当地村委会及妇联组织,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考虑出发,听取他们对相关情况的介绍及意见建议,必不可少。

当地的妇联组织根据了解的情况,认为结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来说,因孩子现阶段正面临小升初,本着真正为子女身心健康考虑出发,继续由母亲杨某抚养为宜,但是父母双方的陪伴是孩子不能缺少的,也希望张某多看望孩子,不要让他缺失父爱。

DSC_0592.jpg

DSC_0592.jpg

【庭审进行时】

开庭当天,在法庭举证环节,金花家事调查员向法庭宣读了之前一系列调查后形成的报告,展示各方意见,并最终形成“建议孩子由其母亲抚养为宜”的意见建议。

最终,原被告双方均对调查报告陈述的事实及意见无异议,认为调查报告客观、真实。最终,该案调解得以结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金花家事调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家事案件需要主动地干预程序、收集证据,更近距离地观察、把握当事人的情感及家庭状况。近年来,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金花调解”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工作中不断的探索和思考着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将金花调解与家事审判结合起来,更多地彰显家事审判独有的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由此,金花调解员变身“金花家事调查员”,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相关报告意见,最终也在庭审中发挥了作用,唤醒了父母对子女的亲情,亲情的陪伴是无私的。

金花家事调查报告是该案成功调解的关键所在。从此,金花调解员的身份发生转变,转变是起点,转变更是责任。金花家事调查员将真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逐渐成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有力“助推器”。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sub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