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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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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丽梅  发布时间:2019-06-03 14:26:20 打印 字号: | |

 2019531日上午,鹤庆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大会,向新任命的7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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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子发受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宣读关于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党组书记、院长刘剑军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接受任命后,新任的人民陪审员面对宪法,右手握拳,庄严宣誓,表达自己对宪法的忠诚,对法律的敬仰。

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约束法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具有重要作用。对新任人民陪审员,刘剑军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二是要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提高办案技能,确保公正执法;三是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运用自身特长,发挥职能作用。

全体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积极主动地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作者单位: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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