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6月28日,巍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联合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七·一建党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重走红军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至宾川县乔甸镇海稍新庄红军村重走长征路,观红色旧址,唱红色歌曲,吃红军干粮,听红色故事,缅怀革命先烈,领会红色精神,传承红色文化。
长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英勇革命的壮丽史诗。85年前,十余万红军纵横十余省,历时两年整,长驱二万五千里,斩关夺隘,浴血奋战,跋山涉水,踏冰卧雪,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取得了长征的伟大胜利;85年后,我们在红军长征曾留下足迹的宾川县乔甸镇这片热土上重走长征路,追忆红军长征的光辉岁月。
干警们换上了红军服,戴上了红军帽,整装完毕后,“战士们”迅速集合,举行了庄重的授旗和“任命”仪式。
“战士们”在讲解员的带领下来到了长征纪念馆。长征纪念馆是红6军团长征途径乔甸镇时的临时指挥部,在这里“战士们”面对党旗,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宣誓仪式,“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战士们”庄严宣读誓词,激情昂扬,铿锵有力。随后,讲解员声情并茂地向大家讲述了红6军团长征经过宾川时的红色故事,在讲解过程中,讲解员几度哽咽,众人热泪盈眶。
“战士们”顶着烈日,踏着革命先辈的足迹,沿着当年红6军团走过的路线前进,穿过红军巷,踏过新庄村路,爬过乱石坡,深入小军林,抵达红军桥。一路上,旗帜飘扬,红歌嘹亮。
在红军桥休整,“战士们”集体唱响红歌,体验红军干粮,重温峥嵘岁月。巍山县人民法院高声合唱《我和我的祖国》、《团结就是力量》等红色歌曲,并借此机会与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红歌即兴对唱”活动。红歌一曲接一曲,点燃了活动气氛,歌声激发了大家的爱国热情,进一步培养了我院干警的团队精神,同时也加深了法检两院干警的友谊。
离别是不断拉长的思念,等待是绝望里不死的希望。当年红军长征过宾川,红军村4名青年毅然决然地加入了红军队伍,家人满怀不舍地送他们踏上了长征之路。最后,离别变成了永别,等待变成了执着的守望。军民鱼水情《送别》生动形象地还原了当时红军家属们送亲人参军时的不舍与嘱托。然而,这一送别就是一辈子,参军的亲人再无音讯,家属们的嘱托,也已伴随烈士的忠骨永远埋葬在他们用生命守护的土地里了。
伟大的长征,创造了伟大的长征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的精神。
85年光阴荏苒,长征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仍然焕发着不朽的生命力,始终是激励我们顽强奋斗、勇往直前的强大动力和宝贵财富。只有铭记历史,才能深刻了解过去,全面把握现在,正确创造未来。
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我院干警踊跃发言,并表示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定学习红军为实现崇高理想而英勇奋斗、不怕牺牲、坚韧不拔、百折不屈的毅力精神,要把坚定理想、艰苦奋斗、一往无前、不怕牺牲的长征精神应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重走红军长征路”活动用双脚践行、用心灵体验长征路,更重要的是缅怀革命先辈的不朽功勋,继承光荣革命传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干警将持续发扬伟大长征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牢记责任担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作者单位:云南省巍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