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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洪波一行到鹤庆县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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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丽梅  发布时间:2019-08-19 14:49:53 打印 字号: | |

 2019年8月15日,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洪波等一行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普玉松的陪同下,到鹤庆县人民法院就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情况进行调研交流。

周洪波副院长一行参观了鹤庆县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家事审判庭,并与鹤庆法院领导班子及民事审判庭法官进行了座谈。会上,鹤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剑军向调研组汇报了家事审判庭挂牌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民事审判庭庭长李云福对近三年典型家事案件进行了介绍。

随后,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也纷纷向调研组请教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展开了热烈的探讨。与会成员互相交流家事审判前沿热点理论及工作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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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副院长对鹤庆县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鹤庆县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大胆创新,实行“圆桌审判”方式,提升庭审亲和力;很好地依托诉前联调平台,做到调解优先,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家事法官的年龄呈阶梯状,能更全面掌握不同年龄段当事人的心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如何做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周副院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改变观念,使家事审判逐步走向专业化;二是要坚持调解优先,并将调解贯穿家事审判的全过程,进一步做到案结事了;三是要对家事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扩大、扩宽法官的知识面;四是要探索建立专属家事审判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快速有效化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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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刘院长表示,周副院长一行到鹤庆县法院指导家事审判工作,是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和鼓励,通过座谈,进一步深化了我们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思路,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借鉴学习家事审判的经验和制度,及时总结家事审判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以推动家事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

 

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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