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使命,希望您作为参与者,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境卫生、交通规则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也能共享创建文明城市发展成果。”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青年志愿者朱明磊正向河畔社区住户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册。
2018年2月,大理市再次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发挥文明城市创建的表率作用,努力为创建文明大理添砖加瓦。
合力谋划 多方共建
“创文活动是我们城市的品味,作为市民我们会收益良多,希望大理州法院工会、团支部、各部门能强化责任落实,全力参与好、支持好大理市的全国文明创建工作。”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红英在大理州法院创建文明城市推进会上说。
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市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会议精神,积极与结对单位河畔社区对接,通过召开大理州法院创建文明城市推进会、河畔社区二创一建入户宣传部署会等,共同拟定创建文明城市方案,以开展志愿活动、举行文明宣讲、建立文明劝导队等方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志愿服务 文明入心
2019年8月21日,大理州法院、河畔社区的志愿者通过开展入户宣传、建立居民信息台账,与河畔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讲解创城的意义和党委政府的工作举措,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对创城工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为大理市市民和社区的一员,我一定一如既往的支持、配合参与大理市的全国文明创建工作,为自己的家园做出贡献”。大理市河畔社区居民李美凤激动地握着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材料。
融合方式 助力创城
创建文明城市是大理各族人民共同的期盼和愿望,也是大理市每个市民、每个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截止今年8月底,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开展志愿者服务8次,入户宣传活动2次,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文明宣讲2次,文明劝导3次。同时,结合自身职能优势,努力搭建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平台和载体,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让居民感受到创城带来的实惠,不断打造民族团结、生态优美、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的文明城市。
(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