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9点30分许,代表们走进了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白族民居照壁,照壁挑檐飞角、庄重威严,传承了白族传统建筑文化的精髓,其色调与审判大楼一致,与审判大楼形成三坊一照壁的格局。
在审判大楼门楣上,写着“大容于德,大理于法”八个大字。讲解员介绍,这是大理中院的院训。
在讲解员的引导下,代表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融合了各种传统、民族文化元素,设置了多项便民利民系统,包括访客系统、3D智能寻路系统、诉讼风险评估平台、诉讼服务智慧终端机、文书拷贝系统、诉讼材料流转中心等等。
文书拷贝系统提供36种常用的诉讼文书样式,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执行申请书等,当事人可以直接打印、用U盘拷贝或通过扫描二维码将文档下载到手机上使用。
在诉讼材料流转中心,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向代表们演示了云柜系统的操作流程。
云柜系统对法院内部的纸质诉讼材料流转进行管理和监督,从立案开始纸质材料的流转都可通过云柜进行,材料的存放人和接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自由安排时间在监控之下存取,全程留痕,材料的流转更加安全、便捷。
信息化的诉讼服务大厅,让代表们感受到智慧法院建设为当事人诉讼提供的便利,以及促进法院工作效率的提高。
随后,在大理中院大法庭里,代表们通过执行单兵系统传回的实时画面,见证了一起案件的执行现场,并通过现场演示,详细了解了法院的执行单兵系统。
此外,9月27日上午,在代表们的见证下,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在大理中院授牌。
“车载法庭”“帐篷法庭”获好评
现场,一辆车身上印着“祥云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车辆停在了大理中院的院内。
这是祥云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车载法庭”和“帐篷法庭”搬到了大理中院,向代表们进行工作展演。
巡回审判车设置有审判席和当事人席位,车上音响设备、监控系统、庭审系统一应俱全。
“我们把法庭设在车上,让法庭可以流动起来,车子开到哪里,法庭就设在哪里。”
讲解员向代表们介绍,为了提高巡回法庭的辨识度,祥云法院专门在巡回审判车的车身上喷绘巡回法庭的标识,公示办公电话,方便老百姓与巡回法庭联系预约立案或进行法律咨询。
在巡回审判车的旁边,还有是一顶蓝色的帐篷,一个简易的法庭就布置在帐篷里。帐篷法庭的设备都是便携式的,轻巧、易拆卸。
讲解员向代表们介绍,“像一些涉及当事人隐私不适宜公开审理的案件,我们会安排在巡回审判车中开庭审理,而对于一些适合公开审理,并且能给旁听群众带来一定启发的案件,我们便会安排在乡村户外的空地上,将法庭布置在帐篷里。”
祥云法院巡回法庭成立于2010年12月,是云南省首家为巡回审判而专门成立的法庭。巡回法庭利用“车载法庭”“帐篷法庭”“田间法庭”“农家小院法庭”的形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村、甚至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司法服务。
至今,祥云法院巡回法庭已经到全县10个乡镇130余个村委会开庭审理过案件,行程达到了40余万公里。巡回法庭年均审理案件300余件,案件调解撤诉率80%以上,服判息诉率98%以上,自动履行率95%以上。
代表们对祥云法院巡回法庭的便民举措产生了浓厚兴趣,纷纷与法庭干警提问互动,面对代表们的提问,干警们一一进行解答。
祥云法院巡回法庭携卷下乡,就地办案的工作方式,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大理全州法院工作亮点
全州法院2019年1至8月已审、执结21177件
2019年以来,大理全州法院紧紧围绕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建设,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司法保障。2019年1至8月,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994件,新收案件同比增加6635件,上升32.51%。
截至今年8月31日,已审、执结21177件,结案率为70.6%。其中,大理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091件,结案2819件,结案率为68.91%。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075件,审结1610件。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州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7038件,结案12459件。
巩固“执行难”成果,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共办理执行案件9023件,执结5618件,结案率62.26%,已结到位金额16.29亿元,纳入失信名单10698人次。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1至8月,全州两级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判处罪犯258人。其中对邓某勇等6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首创1+N的庭审模式,为全国对该类案件的庭审方式提供了“大理经验”。
巡回审判率保持在80%以上
根据云南山高谷深的实际情况,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大理法院坚持田间地头巡回审判。
2019年,全州人民法庭所审结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0%以上,巡回审判率保持在80%以上。祥云法院巡回法庭自编自导自演制作法治实务微电影,并在巡回调解工作播放。一位老人生育了4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被老人告到法院。审理中,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中,法官组织双方观看了微电影。
客观真实的案例,法官娓娓道来的情、理、法评判,使案件得到有效调解,双方的亲情也得以延续了下来。这一独创的审理方式,使巡回法庭案件调撤率保持在95%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云龙县人民法院聘请为热心的“乡村能人”担任特邀调解员,为群众排忧解难。洱源县法院以“道德感化+法律引领”构建“无讼乡村”,2018年以来,永安村各类矛盾纠纷均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处理。
融合民族文化和司法文化
大理全州法院将文化建设有效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润化到教育之中,规范到行为之中,渗透到心灵之中,成为法院工作的源头活水。全州法院以大理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底色,将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与法治理念相结合,运用到审判工作实践中,教育、引导、启发诉讼参与人,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增强司法的说理功能,“金花调解室”、“阿鹏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调解”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调撤率。
“金花调解室”
2012年,大理市人民法院结合喜洲镇的地域特点,在喜洲法庭成立了大理全州法院系统首家基层法庭调解室——“金花调解室”,在当地选聘了两名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知晓民风民俗的“金花”作为“金花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工作。当有纠纷产生时,金花调解员会主动介入,参与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阿鹏调解室”
洱源县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为了促进沟通交流,减少隔阂,洱源县人民法院在邓川法庭设立了“阿鹏调解室”,聘请了了解社情民意、通晓当地民族语言、德高望重的9名人民调解员,其中白族6名、回族2名、彝族1名,参与调解的各类民商事案件。
整理汇编《依法保护治理洱海主要法律法规》
洱源,是高原明珠洱海的发源地。全州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环境保护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04件,整理汇编《依法保护治理洱海主要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湖。
洱源县人民法院在大理州率先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庭”,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归口管理及专业化审判。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的交流、协作和监督。针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制定了内设机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环保法律宣传,2019年以来进行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到案发地开庭11次。
此外,洱源县法院注重洱海源头保护,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性司法工作制度,通过在刑事案件中发布“判种令”的形式,要求被告人对损害的林木,种植相应的树种、恢复植被并达到一定生态标准。这些判决方式弥补了传统刑事犯罪对造成危害后果难以补救的缺陷,很好地涵养了洱海源头水源。
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
全州法院将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办公深度融合,以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案件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多个平台,构建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是全省第一家部署完成执行单兵系统的法院,执行工作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信息系统集约管理系统,为全省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样本。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