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暖阳照耀在南涧县无量山镇卫国村的乡间小路,执行法官踏着山路,心系着卫国村委会的老人鲁茂昌。
救助申请人鲁茂昌已年过七旬,因其子被害身亡,目前仅有一子在家支撑家庭生活,加之相关刑事案件被告方无力承担鲁茂昌一方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家庭境况日陷困境。
当执行法官走进鲁茂昌老人家中,因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刚刚盖起的平房,空荡荡的圈房,其子因患有智障,家中日常生活维系更显困难,两位执行法官心中不免感慨万千。通过深入的攀谈,执行法官们对这一家人表示深切的同情,并说明此次来的目的就是亲自将司法救助金和相关案件的执行案款发放给鲁茂昌老人家手中,希望这份寒冬里的温暖能对一家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当执行法官将2万元司法救助款和300余元的执行案款足额的交到了鲁茂昌老人手里,鲁茂昌的儿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我们一定会遵照老人家的意思使用钱款,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老人家能够颐养天年。”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立院之本,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每一位法官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在心动上。而他们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切实让人民群众从具体个案中感受到司法的尊重和温暖。截止2019年底,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办理95件司法救助案件,对全州涉及司法救助的申请人共发放救助金79.96万元,同时,不断扩宽司法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